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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地方金融联合会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集中学习会
2024-09-197


2024年9月11日上午,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台州市地方金融联合会邀请了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常务秘书长徐北为辖内小贷公司作《暂行办法》解读。台州市府办金融二处处长郑凌、人行台州市分行调统科王昱歆及各县、市(区)金融工作中心小贷行业负责人受邀参会。


会议议程

1.与会人员对《暂行办法》提出合理化修改意见及建议;

2.邀请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常务秘书长徐北老师对《暂行办法》内容进行解读,与会人员参与学习讨论;

3.领导总结发言。

第一项议程



各小贷公司负责人肯定了《暂行办法》对小贷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的作用,并结合小贷公司当前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围绕贷款用途、资产分类、贷款催收、投诉处理、行为监管等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第二项议程

徐北老师立足《暂行办法》的制定背景及现实意义,对《暂行办法》通篇进行解读,并围绕20项主要变化内容和8项主要新增内容进行了对比和重点讲解。

第三项议程


联合会会长陈从伟肯定徐北老师关于《暂行办法》的专业讲解,提出联合会要与小贷公司深入讨论、共同研究,梳理《暂行办法》反馈意见,并建议联合会与监管部门间加强沟通,共同商议、探讨《暂行办法》落地的一系列指导性意见。


会议最后,市府办金融二处处长郑凌强调了以下四点内容:

一、充分肯定了小贷行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毛细血管”作用,并表示将持续支持小贷行业的发展;
二、认可了此次集中学习的必要性和授课老师的专业性,并鼓励各小贷公司负责人会后进行再学习、再吸收;
三、从监管角度强调地方金融组织要专注主业、合规发展;
四、针对此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建议联合会要及时梳理辖内各小贷公司负责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从解决企业金融需求的角度考虑问题。


下一步,联合会将持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监管部门和上级协会反馈《暂行办法》意见,助力我市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


来源:台州市地方金融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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