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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加快完善监管法律制度框架,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024-06-1417
去年10月份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作出明确部署,要求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五大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等。

金融监管总局多次强调,要全面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真正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其中,要着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加快补齐监管制度短板。接下来,金融监管总局将如何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制度框架,为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围绕这一核心议题,《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有关负责人。

《金融时报》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是最需要监管的领域,金融监管体制和能力要适应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发展要求。下阶段将从哪些领域入手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制度框架,消除制度空白和盲区,扎紧制度的“铁篱笆”?制度如何为银行业保险业改革保驾护航?

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落实到金融监管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监管,不断完善监管法律制度框架,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在立法层面,面对金融监管和金融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金融监管总局不断加快立法进程,提高金融法律体系的系统性、操作性、时代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等修法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行政法规正在抓紧起草和修订,更好地适应了金融发展实践的需要,进一步释放出强监管、严监管的信号。推动企业破产法、刑法修改中完善与金融业相关的法律规定,提升法律体系的协同性和有效性。

我们将加快完善金融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重点解决股东监管依据不足、风险处置机制不完善、行政处罚力度偏低等问题,力争“一揽子”补齐法律制度短板。

在监管规则层面,金融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着力推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堵塞监管漏洞。

我们按照问题导向、急用先行、标本兼治的原则,2022年至今已出台补短板项目50余项,监管规则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要涉及精准高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风险、坚定不移深化金融改革和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更好地适应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在统筹安排、加强与市场沟通的基础上,持续弥补监管制度短板,切实增强监管制度体系的长期性、稳定性、前瞻性和有效性。

《金融时报》记者: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风险主要集中在中小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何严把制度关,从制度层面夯实中小金融机构的防风险根基?

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当前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运行平稳。虽然一些地方存在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但无论总体数量还是个体规模,在整个金融业中占比都很低。金融监管总局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积极化解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风险,打好攻坚战和持久战,持续推动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从制度层面看,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风险处置制度。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总体框架下,积极探索拓宽风险处置资源,合理运用各项处置工具和措施,“一司一策”制定风险处置方案。压实中小金融机构及其主要股东风险处置主体责任,加强央地监管协同,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把握好时度效,在确保经济社会大局稳定的前提下扎实稳妥化解风险,维持中小金融机构持续稳健运行,防范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

二是完善监管制度基础。系统梳理和评估涉及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法规制度,与时俱进进行修订完善。严格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围绕加强股东穿透式监管、强化高管人员全流程监管、实施业务分级分类管理等重点领域,以及违规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绩效考核不科学不审慎、合作机构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夯实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基础。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力度。督促指导中小金融机构严格落实银行业保险业各项审慎监管规则和行为监管规则要求,做足资产减值准备、夯实资本,为防范化解风险储备充足的资源。根据公司治理监管制度的相关要求,探索建立具有行业特色、符合中小法人实际、简洁实用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公司治理在风险防控中的关键作用,构建起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长效机制。

《金融时报》记者:资本是银行抵御风险的基石,实施资本监管,为我国银行业长期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下一步应如何继续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则,推动银行强化风险管理水平,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资本监管是银行业审慎监管的核心环节和重要抓手。原银保监会于2019年启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工作,历时4年的研究论证和反复修订,金融监管总局于2023年10月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资本办法》立足于我国商业银行实际情况,参考国际监管改革最新成果,全面完善了资本监管制度。一是构建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使资本监管与银行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匹配,降低中小银行合规成本。二是全面修订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提升资本计量的风险敏感性。三是要求银行制定有效的政策、流程、制度和措施,及时、充分地掌握客户风险变化,确保风险权重的适用性和审慎性。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优化压力测试,深化第二支柱应用,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五是提高信息披露标准,强化相关定性和定量信息披露,增强市场约束。

全面修订《资本办法》对于银行业发展和监管规制的完善具有重大意义。一是有利于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资本办法》将进一步提高银行业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为我国银行业长期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二是有利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资本办法》立足国情,发挥资本对银行信贷资源配置的导向性作用,引导银行增加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三是有利于推动银行业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资本办法》着力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资本约束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推动银行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标准及流程,提升数据质量和IT系统完备性。

《资本办法》发布后,商业银行高度重视,实施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标准及流程,优化数据质量和信息系统,不断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2024年初,新旧办法实现平稳切换。2024年一季度末上市银行披露情况显示,资本充足水平总体稳定。

金融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资本监管的有效性,发挥资本要求对商业银行资源配置的导向性作用,引导银行优化资产结构,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以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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