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公众号:延文金融工作室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YxMTAyMQ==&mid=2649085142&idx=1&sn=e0fe8a4631ee27bb257c1259b8139a14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朋友问我作为行业的专业人士,咋没有像往常及时的小贷公司的同行们做点交流,问我有啥看法?
实话实说,我没有看法,得到这个正式发布消息的同时也没有啥兴奋感觉。已经无所谓啦!
欣慰的是没有禁止贷款资金用于还款,小贷公司依然可以做过桥业务(征求意见稿吓死宝宝了);
以前小贷公司想做大的欲望,做金融嘛,就得有规模。十几二十年下来,当时的豪情万丈,已经变得心如止水。
hi!“办法”里有给你做大的机会了,给你保留在股东借款和1+4的融资规定里,也就是说可以有5倍的杠杆,也够意思了,在这低息的时代,发行债券的成本也是可以接受的,可你不是国企,不是上市公司为背景的小贷公司,又没有强大的管理经营能力及客户规模,你就当这条没有吧。
当然,“办法”的关于对小贷公司内部风险管理的规定也是在引导你而今迈步从头越,好好的,老老实实的,精细化,专业化的做小贷公司,前途还是大大的。
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依然是小贷公司的父母官,虽然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但你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没有半毛关系,以前是谁管你,今后还是谁管你。
另外,我看见央视在发布这个消息的时候,不惜花宝贵的时间bala,baka不允许暴力催贷啥的,至少在这个屏幕后面对小贷公司的印象没有咋变,但愿只是记者编辑的成见吧。
总之,没啥说的,咱们小贷公司该干嘛干嘛!
最后,真心的感谢制定者艰辛的工作,难啊!网络小贷公司,大平台小贷公司,国有小贷公司,民营小贷公司,要把天壤之别的各种小贷公司规范在一个管理办法里,谈何容易,我们都太难了。